手機鋼化膜屏幕存在
傷害眼睛等多種風險
手機殼也別忽視
五花八門裝飾元素里
就可能藏隱憂

劣質材料和顏色鮮艷的裝飾物
可能暗藏有毒有害物質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電商平臺上看到,手機殼的價格其實相差懸殊,價格從幾元到幾百元均有。
但記者調查發現,也有不少消費者會對購入的產品宣稱的各種功效表示不滿,還有消費者反映產品有著刺鼻的氣味:
“今天用的硅膠手機殼,有難聞的刺鼻氣味”
“手機殼很硬,安裝的時候掛到了手機”
“材質很差啊,跟網圖一點也不一樣”
......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賽西實驗室綠色環保檢測評價實驗室技術負責人高堅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有刺鼻氣味,很可能就是手機殼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散發出來的氣味。
2018年,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曾發布關于手機殼的比較試驗結果。28個品牌的30款手機殼的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小部分手機殼檢測出了有毒有害物質,這些物質涉及多環芳烴、塑化劑、鉛、苯系物、甲醛、重金屬等。其中1款爆款手機殼的含鉛量嚴重超標。
“手機殼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可能會通過氣體揮發、向使用者皮膚進行遷移等途徑危害人體健康。”高堅表示,一些不規范生產商為了降低成本會使用劣質材料,比如劣質硅膠材料和膠黏劑;同時為了增加手機殼外觀吸引力,使用色彩鮮艷的裝飾物。而這些劣質材料和顏色鮮艷的裝飾物可能含有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鄰苯二甲酸酯類和多環芳烴等有毒有害物質。
據介紹,這些有毒有害物質會對使用者身體健康產生影響,例如鉛、汞、鎘、六價鉻等重金屬元素類有害物質會影響人體消化系統、中樞神經系統等。

劣質“外衣”可磨損手機
手機殼目前尚無國標和行標
在電商平臺上,記者還發現不少手機殼的銷售頁面上標注了多種防摔功能,比如AIRS氣囊防摔、軍事級防摔、氣囊防摔等;而手機貼膜則往往標注著防摔、防爆、防偷窺等功能。
“目前市場上部分產品不僅起不到保護手機的作用,還可能會由于不符合質量規格要求而存在容易磨損手機的問題,甚至還可能造成其他方面的破壞。”高堅舉例說,手機殼套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主要考慮其材料的阻燃性,即在預防手機電池意外著火后,手機殼套材料不會助燃。然而,一些劣質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完全不考慮這一問題,還有一些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劣質材料,當產品使用環境變化后,可能會對手機的外觀或者機械性能產生不良影響。
“在購買其他產品時,銷售頁面上經常會展示一些檢測證明,產品包裝上也會注明執行標準,但不論是手機殼還是手機貼膜,收到時能有個規整的包裝就不錯了。”廣州消費者邱先生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
2019年4月22日,中國通信工業協發布的團體標準T/CA105—2019《手機殼套通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開始實施。作為標準的起草人之一,高堅介紹說,在《規范》發布施行之前,國內針對手機殼套產品并未有相關的執行標準,在產品的工藝制造方面,一定程度上缺失衡量標準。
不過,記者在電商平臺上詢問了多家手機殼套銷售店鋪,大多數客服表示并不了解這個標準,也不清楚產品的執行標準是什么。

產品質量不容忽視
不能用塑料袋隨意一裹就賣出去
“沒有專門的產品標準,不代表企業在生產和銷售的過程中就可以隨心所欲。”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云指出,產品的生產首先應遵循《產品質量法》的要求。《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同時,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規定了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在產品的外包裝上進行相應的標識,而不能用個塑料袋隨意一裹就寄出。”蘆云表示。
此外,蘆云指出,在產品的銷售過程中,其宣傳也應遵循《廣告法》要求,不能做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宣傳。否則不僅可能涉嫌對消費者進行欺詐,還需要承擔退一賠三的賠償責任。
“不過,對于這些價值不高的小物件,大多數消費者即使覺得產品質量有問題,往往也會采取一扔了之的辦法進行處理。對于有毒有害的問題,消費者也難以進行鑒定。”蘆云認為,一方面應該制定和出臺相關的標準,另一方面應通過強化監管來促進標準的落地。
高堅則認為,針對這類產品“線上”銷售占主導的方式,各電商平臺應制定相應的管理要求和開展專項治理工作,保證入駐平臺的手機殼套產品質量,把當前業界關注的環保及健康問題作為突破口,建立可靠的消費引導。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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