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凱博
輔導老師:朱愛民
憲法,一個莊嚴而又神圣的名稱。它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還是衡量一個人行為對錯的標尺。
法律、道德、憲法雖然都是生活中的行為規范,但他們的意義卻各不相同。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道德是由人們約定俗成產生的,主要依靠社會輿論等實施;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國的憲法最早成立于1898年,中國戊戌變法時,以康有為為首的維新派要求清廷制定憲法,實行日本式的君主立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曾通過四個憲法,五次修訂而形成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憲法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它保障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是做人的根本。讓我們一起學憲法、知憲法、守憲法、護憲法,共創和諧校園,弘揚憲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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